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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Apr 4, 2024 6:54:27 GMT 1
新規定要求高風險人工智慧應用的運作者必須安裝針對人工智慧應用整個生命週期的風險管理系統,滿足測試和訓練資料的品質要求,確保文件和資料安全。確保記錄和對使用者的透明度。但誰真正決定如何以及何時滿足這些要求?換句話說:誰使《人工智慧法案》付諸實踐? 歐盟人工智慧法案的標準是如何制定的? 該法規很大程度上僅適用於高風險系統,特別是那些對健康或基本權利構成高風險的系統。高風險系統的提供者必須確保其係統符合《人工智慧法案》的所有要求(合格評定,第 19 條)。 為此有兩種程序(第 43 條):純粹的內部規定(附件六)或合格評定機構的參與(附件七)。委員會也可以根據第 2 章通過實施法案,規定高風險系統的要求。 技術標準 統一的技術標準可用於內部合格評定。 如果根據這樣的標準進行了成功的評估,則該系統被認為是合規的。這些標準是將法 英國電話號碼 律文本落實為具體、實際的步驟。歐盟人工智慧法的實際實施將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這些技術標準。對許多公司來說,依賴現有的技術標準將是最簡單的方法。否則他們就必須用自己的技術手段來證明系統的符合性。後者不僅在技術上更加複雜,因此更加昂貴,而且在法律上也更加不確定。 在歐盟,技術標準由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和歐洲電工標準化委員會(CENELEC)制定。可以說,它們是 DIN 的歐洲版本。CEN和CENELEC已於2021年初成立了人工智慧技術委員會。使用者視角在此透過ANEC表示。 合格評定機構 人工智慧系統也可以由所謂的公告合格評定機構(簡稱公告機構)進行評估。其程序載於附件七。公告機構根據技術文件決定受測系統是否符合《人工智慧法案》的要求。 誰可以作為公告機構評估合規性? 指定機構不一定是政府機構。公司也可以承擔這項任務。但是,前提是他們符合第 33 條有關組織結構、獨立性、專業知識等的要求。為此,他們必須接受國家當局的檢查並正式指定為合格評定機構。負責此類指定的機構必須獨立於其指定的公告機構行事(第 30 (3) 條)。 這些通知機構的行動範圍是什麼? 負責指定每個合格評定機構的國家機構通常也應充當國家市場監督機構。它擁有廣泛的權力。它可以存取所有訓練和測試數據,如果有合理的理由,還可以要求存取人工智慧系統的原始程式碼。這也適用於檢查基本權利法規遵守情況的當局和機構。對於違反規定的公司,這樣的市場監管機構可處以高達全球年營業額 6% 的巨額罰款。 各指定合格評定機構之間如何合作? 通報的合格評定機構應交換資訊並相互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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